以金融活水润泽两岸—12条政策措施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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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6-08-23 20:4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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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,也是连接两岸经济社会往来的重要纽带,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,经济融合始终是增进同胞福祉、夯实和平发展基础的关键力量,近期出台的12条政策措施,聚焦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,从市场准入、业务创新、监管协作到基础设施联通等多个维度,为两岸金融合作注入了新的制度动能,这不仅是政策工具箱的又一次充实,更是推动两岸经济深度融合、构建更紧密命运共同体的务实之举。
精准破题,回应两岸金融合作现实需求
长期以来,两岸金融合作虽然持续推进,但仍存在一些结构性障碍和制度性壁垒,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展业面临准入门槛较高、业务范围受限、监管标准差异等问题;大陆金融机构入岛布局也受到诸多限制;两岸货币清算、支付结算、征信互认等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有待提升;中小企业融资、跨境财富管理、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合作潜力尚未充分释放。
此次出台的12条政策措施,正是针对这些痛点难点精准施策,从内容看,措施涵盖“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”“扩大台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”“推动两岸征信信息互认”“优化台胞台企金融服务”“支持两岸跨境金融创新”“加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”等多个方面,既回应了台资金融机构的现实诉求,也为两岸金融机构双向布局、业务协同创造了更有利的制度环境。
制度创新,构建双向开放新格局
纵观这12条政策,最突出的特征在于“双向”与“融合”,过去,两岸金融合作更多呈现单向流入态势,台湾金融机构来大陆展业数量较多,而大陆金融机构赴台布局相对有限,此次政策明确“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合资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、期货公司”“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债券”“支持大陆金融机构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”,这种双向对等开放的制度安排,有助于扭转长期存在的不平衡状态,推动两岸金融资源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优化配置。
在业务层面,政策提出“扩大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的业务范围,允许其参与境内人民币业务、财富管理、资产管理等更多领域”,并“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、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金融服务”,这意味着台资金融机构不再局限于传统存贷汇业务,而是可以深度嵌入大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,在绿色金融、科技金融、普惠金融等前沿领域发挥比较优势,对于台湾金融业而言,这既是拓展市场空间的重大机遇,也是倒逼自身转型升级的外部动力。
在监管协作层面,政策明确“推动建立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常态化机制,加强跨境风险监测、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”,并“探索建立两岸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”,这些制度安排直指跨境金融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套利风险,为两岸金融合作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服务实体,聚焦台胞台企所需所盼
金融合作的最终落脚点,在于服务实体经济、惠及民生福祉,此次政策在服务台胞台企方面着墨颇多,体现出鲜明的“用户导向”思维。

针对长期困扰台资企业的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问题,政策提出“鼓励大陆金融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”“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、发行债券”“推动两岸供应链金融合作”,这意味着台资企业将获得更多元、更便捷的融资渠道,不再过度依赖自有资金或母公司注资,特别是供应链金融合作,能够帮助台资企业嵌入大陆产业链体系,获得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支持,有效缓解中小台企的流动性压力。
针对台胞个人金融服务需求,政策提出“优化台胞开立银行账户、办理支付结算、申请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流程”“支持两岸移动支付互联互通”“完善台胞在大陆购房、购车等消费金融服务”,这些看似细节的改进,实则直击台胞在大陆生活的“最后一公里”痛点,当一位台胞能够像大陆居民一样便捷地使用移动支付、申请消费信贷、办理按揭贷款时,两岸经济社会融合才真正从宏观政策落到日常生活。
基础设施联通,筑牢长远发展根基
金融合作的长远深化,离不开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,此次政策在“硬联通”和“软联通”两个层面均有部署。
在“硬联通”方面,政策明确“扩大两岸货币清算合作范围,推动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兑换业务扩量增效”“支持两岸金融机构互设清算账户”“探索建立两岸跨境支付清算新通道”,这些安排有助于降低两岸贸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和汇率风险,提升资金流动效率,特别是在当前全球金融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,建立更加稳定、高效的两岸货币清算安排,对于维护两岸经贸关系的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。
在“软联通”方面,政策提出“推动两岸征信信息互认与共享”“探索两岸金融标准互认”“加强两岸金融人才交流与资质互认”,征信互认是破解跨境信贷信息不对称的关键一步,能够帮助台胞台企将在大陆积累的信用记录“带回家”,也能让大陆金融机构更全面地评估台资企业信用风险,标准互认则有助于降低两岸金融机构跨境展业的合规成本,为更深层次的市场一体化创造条件。

风险可控,坚持高质量发展底线
深化金融开放融合,必须以守住风险底线为前提,此次政策在扩大开放的同时,也体现了审慎监管、风险为本的原则,政策明确提出“加强两岸跨境资本流动监测”“建立两岸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”“规范两岸金融业务合作,防止监管套利和跨境金融风险传染”。
这些制度设计表明,两岸金融融合不是无原则、无底线的开放,而是在风险可控、监管有效的前提下的有序推进,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、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的背景下,两岸金融合作更需要坚持稳健原则,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,这种“开正门、堵偏门”的思路,既是对两岸金融体系安全负责,也是对两岸同胞共同利益负责。
融合致远,共绘两岸发展新图景
金融是经济的镜像,也是人心的折射,两岸金融合作的深化,表面上是制度对接与业务拓展,深层则是共同市场的构建与命运共同体的培育,当两岸金融机构在同一规则体系下竞争合作,当两岸企业能够共享同一套金融基础设施,当两岸同胞手中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、信用可以跨海互认,两岸经济社会融合便具备了不可逆的坚实基础。
12条政策措施的出台,是推动两岸金融融合从“浅水区”走向“深水区”的重要一步,但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,还需要后续的细则落地、执行到位与持续评估,下一步,关键在于建立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机制,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;在于加强两岸监管机构的实务对接,将政策共识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方案;在于广泛听取台胞台企和两岸金融机构的实际反馈,及时优化调整政策细节。
以金融活水润泽两岸,以融合发展造福同胞,在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的当下,两岸经济合作的战略价值愈发凸显,12条政策措施所传递的信号清晰而坚定:无论形势如何变化,大陆推动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,期待两岸金融界把握机遇、乘势而上,共同书写两岸融合发展的新篇章,为两岸同胞创造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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